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課程改革,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國際水平的哈工程品牌課程,學校決定啟動2018年度本科生品牌課程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要求
1.品牌課程申報范圍為2014版本科人才培養(yǎng)方案涵蓋課程。
2.品牌課程負責人應為我校專任教師,且必須承擔該門課程主要授課任務,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學經驗豐富,認真負責,治學嚴謹。課程團隊結構優(yōu)化,職稱分布、年齡構成科學合理,成員應不少于3人。
3.品牌課程負責人應深入理解國內外同類課程發(fā)展現狀和發(fā)展定位,積極構建科學優(yōu)化、與世界一流大學、一流專業(yè)有機融合的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鼓勵國際共建課程。
4.品牌課程應基于成果導向教育理念(OBE)開展課程建設工作,明晰課程與人才培養(yǎng)目標及定位的關系,明確課程建設目標和預期成果。
5.品牌課程應積極促進現代信息技術與課程建設的有效融合,完成慕課建設工作(全英文課程、實驗課程以及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課程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性開展),具體參考《哈爾濱工程大學慕課建設要求及設計標準》(附件3)。
6.品牌課程應深化研究型教學改革,優(yōu)化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及考核方式,課程學習要實現從學生被動學習向主動學習轉變、實現從教師灌輸式教學向引導式教學轉變、實現考核方式從一卷式向累加式轉變。
7.品牌課程應注重配套教材建設,鼓勵選用高水平英文原版教材。
8.學校鼓勵國家精品課程及國家精品開放課程深入持續(xù)開展慕課建設;優(yōu)先支持公共基礎課程、專業(yè)核心課程、“三海一核”特色課程、文化素質教育課程、全英文課程、精品實驗課程及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課程建設。
9.現作為課程負責人正承擔品牌課程建設任務但尚未完成的不得申報本年度建設立項。
二、申報程序
1.品牌課程實行限額申報,每個學院申報名額為5門,原則上至少有一門為興海學術團隊成員作為課程負責人參與申報。申報者填寫立項申請,學院對立項申請進行初審并排序,審核通過后匯總報送至本科生院。
2.學校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確定擬立項的品牌課程名單,并予以公示。
三、經費資助及建設周期
學校根據課程學時數及具體建設內容撥付相應建設經費。鼓勵學院及基層學術組織自籌經費予以配套。建設周期為1年。
四、申報材料報送
1.申報課程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生品牌課程建設立項申請書》(一式八份,見附件1,申請書一律采用A4紙雙面打印,側面裝訂)、《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生品牌課程建設立項匯總表》(一式一份,見附件2)。
2.以上材料(含紙質版及電子版)于2017年12月4日前報送至外語系教務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rar